2011年9月30日 星期五

開罰單

上個月黃金才小賺一筆而已,這個月卻破財了.......
提醒各位,機車不要停在紅線的旁邊,因為我就是受害者

很生氣又很難過,因為家附近不好停車,沒停車位就算了,騎樓下又停滿了車,找了好久,終於找到一家,原本停在店家垃圾筒前面的,因為沒有紅線,所以停著,但旁邊是紅線。但卻沒有想到說,隔天想要牽車時,卻被別人移到紅線上,而且被開了兩張罰單,一千元大鈔跑不掉。

當下馬上打電話到派出所,警員說需要有照片或監視器畫面證明才可能撤銷罰單,移到的紅線前店家是茶的摩手,但是詢問之下,店家的監視器卻拍不到我的車,詢問里長,路口也沒有監視器,這太誇張了,分明是大眾都可以搶劫的意思嗎??生氣到把罰單給撕了,但是錢還是得繳.....

育祥幫忙找了一位員警,提醒我們下次要先拍照存證,而剩下唯一的辦法就是去電找那位開單的員警,隔天去電,員警不讓我們當面去找他,直說他就要下班了,或許他不想見面,而說個白謊也說不定,那位員警口氣很硬,說可能是店家要把垃圾筒倒出才移到我的車,但我不知情。還說有人被開四.五張。不過在我說了句:不肯放過我。情況之下,電話接給育祥後,終於肯收回一張罰單,但是還有一張罰單,等得我繳 ....

這也讓我記起教訓,當停好車之後,不可能隨時隨地看首,有沒有人會移你的車或何時警察會來開單,只能逼自己不要再停在紅線旁,再怎麼沒有車位停了,也要停在住家或店家前面,或者牽到遠一些些無紅線的地方停,既使被住家或店家罵了,道個歉,也不必被開單,遠一些些,多走幾步路也無傷大雅。

這是一件深刻的教訓,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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